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增强学生体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学生阳光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本学期阳光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跑对象
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因患病或者曾经患病不适宜跑步的同学,可申请为健走(降低配速)。因身体残疾或者有长期严重疾患不能进行健走的同学,本人可持残疾证明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经所在院系审核并报体育部批准后,可以免除阳光跑(本学期免跑手续须在4月12日前办结)。
二、阳光跑时间
本学期阳光跑时间:3月29日至6月16日
每天早晨6:40-8:20、下午17:10-18:50;
其它时间“尚联体育服务平台”系统关闭,成绩不记录。每天只记录一次有效跑成绩,一天内跑多次的按一次计算。
三、阳光跑要求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尚联体育”服务平台系统随机分配的校园位置点。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跑完1.2公里的锻炼距离,请务必保持必要的跑步速度,否则系统对跑步成绩将不予确认。
3.在跑步过程中,尽量保持匀速完成阳光跑,才能保证系统默认成绩。
4.在跑步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如遇身体不适、天气情况不佳(雾霾、雨雪等)等,应暂缓或谨慎锻炼,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四、考勤方式
由“尚联体育服务平台”自动考勤。
五、成绩规定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阳光跑成绩纳入体育课程成绩。本学期的阳光跑合格标准是28次。
22级同学达到合格标准,计综合素质养成实践学分15学时。
23级同学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该学期体育成绩为不及格。超过规定次数10次(含10次)以上者,该学期的体育成绩加5分,超过规定次数20次(含20次)以上者,该学期体育成绩加10分。体育成绩的最高分为100分。
经批准免跑的学生,对期末体育成绩不产生影响。
因阳光跑未达标而导致体育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在次学期开学后完成补跑,补满所欠次数后可给予及格。
六、纪律规定
阳光跑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完成,若发现代跑等作弊现象,则作弊者及代作弊者的已跑成绩全部清零。以下行为均属作弊:
1.借助机动车、自行车、旱冰鞋、滑板等代步工具;
2.委托或替他人代跑;
3.单人携带多个手机代跑;
4.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七、阳光跑次数减免规定
1.因学校安排或者个人原因(学校批准的病、事假),长期离开学校(时间超过1周),期间无法进行阳光跑的同学,根据离校时间在阳光跑总时间的比例,给予相应的阳光跑次数减免。
2.因突患重大伤病无法进行阳光跑,也无法进行健走的同学,需提供医生明确诊断具有不能健走的伤病证明,根据医生开具的具体病假时间在总时间的比例,给予相应比例的阳光跑次数减免。
3.参加校级运动队训练的同学,因训练负荷较大,每次训练视同一次阳光跑,由教练员按照要求办理减免手续。
具体减免办理方法:由学生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规定出具的正规假条、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假证明等),由所在分院批准后,体育教师签字,并报体育部审批!
八、评奖评优
凡阳光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所有评奖评优、困难资助等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体育部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5-58096972。
体育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