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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6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要求,现就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任务(项目)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相关任务(项目)的各部门(附件1)。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各部门对照承接的《行动计划》任务(项目)参考绩效采集要点(附件1),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

2. 绩效数据。各部门根据实际《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不得漏填(附件2,填写红色字体标记处)。

3.支持文件。各部门按要求提交各部门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PDF扫描件)。

4.典型案例。相关部门(附件1)结合实际《行动计划》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撰写1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三、采集要求

多部门合作《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由合作各部门分别填写,交教务处汇总。各部门须于1213日前完成各自分工的内容(附件1),并将绩效报告典型案例电子稿发至顾至欣邮箱435670120@qq.com;将绩效数据支持文件电子稿发至王伟毅邮箱24535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