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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点击:

各院、系(部):

我院2017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日启动,年度科研统计数据是学校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量核算的依据,请各二级院(系)、各部门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工个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 2017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各类成果,成果必须以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包括2016年12月未录入的科研成果,2016年12月前的发表的论文在录入时将时间写成2017年1月,否则系统无法统计。)

()成果类别

1.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等形式的成果(不包括教材);

2.获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的成果;

3.获奖成果;

4.通过相关部门主持的鉴定成果及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类应用研究成果;

5.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科研分数统计以结项项目为准;

6.其他形式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科研信息系统于201712月7日(星期四)开始开放网址http://192.168.45.118(校内)12月20三系统将自动关闭。请老师在指定时间内将本年度科研成果录入系统中,教师科研考核及奖励以录入的数据为准。

请各位老师将个人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在12月26日上午11:30前上交给各系部秘书处,没有证明材料的成果视为无效,不计科研工作量。12月26日周二12:30在机房统一进行审核,各部门秘书需带好教师的科研成果纸质材料。

1220日周三下班前科研开发处最终受理由各二级院、系(部)核实的科研工作量汇总表(需要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科研秘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已发表论文(只有用稿通知不算统计范围)应提交发表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内容)上交到系部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后在复印件的目录上加盖院系公章,并以个人文件袋统一上交科研开发处,秘书核实后将原件返还本人。

3. 各类索引(包括SCI、SSCI 、A&HCI、EI、ISTP、SCI-E等)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须提交权威检索机构的检索凭证。被转载文章(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请提交转载凭证。一篇论文被不同文献收录,统计分值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4.纵向课题以科研开发处统计为准,横向课题以经科研开发处登记立项的为准。课题填写时需及时更新研究状态(立项、在研、结项),科研统计分数以课题结项为准。

5. 获专利权或获奖成果需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及专利或获奖成果的扫描件一份以备学院归档,审核后将原件返还本人。

6.其他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应提交原著一本,教材不在科研统计范围。

7. 录入成果时,涉及数值、年份、月份的内容,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8. 录入著作时,如出版社不在列表中,请选择“其它出版社”,并在下方的空格内填写具体的出版社名称。

三、登录流程

用户名学校饭卡卡号,初始密码是123456,已经修改过密码的,请继续使用修改过的密码。请及时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并修改个人密码,谢谢配合。(联系人:朱凌玲,电话:6857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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