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11号酒店管理学院“接班人计划”培养与管理办法

发布者:酒店管理  时间:2018-09-28   点击数:

酒店管理学院“接班人计划”培养与管理办法

酒管院〔2017〕11号

一、实施目标

为配合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在酒店管理专业完成“师徒制”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遴选专业骨干教师进行教学、技能、科研等方面的全方位重点培养,使其成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声誉,教学和科研工作显著,引领本专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酒店管理学院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二)选拔条件

  1. 近2年内承担酒店管理专业课程负责人的工作,或者是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中校级教学团队、校级优质课程、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校级重点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实训教材、资源库建设的第一负责人。

  2. 近3年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已完成国家级、省(部)级教研项目主要参加者(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或主持在研省(部)级教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研项目1项,结项结果为合格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省(部)级以上获奖专著、教材、重点教材或者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

(4)在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主持国家旅游局“万名英才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1 项或者指导“实践服务型项目”1 项。

(6)获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论文)一等奖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主持完成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

三、选拔程序及培养周期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酒店管理学院审批。

  2. 本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

四、培养方案

  1. 优先考虑和安排培养对象出国考察、培训进修;创造条件选送培养对象到优秀酒店企业进修、挂职。

  2. 优先推荐培养对象参与培训处课程开发、授课工作。

  3. 优先选拔培养对象作为教师企业工作站负责人,与企业共同开发横向课题研究。

  4. 优先推荐培养对象参加国内旅游、酒店行业相关高层论坛。

  5. 为培养对象科研工作提供1 万元经费支持。

五、成果要求

三年培养期间,培养对象应完成以下任务:

  1. 积极协助酒店管理学院各项专业建设工作,在教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2. 作为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工作。

  3. 培养期第一年,完成所负责课程的改革方案,力争使课程建设取得较大突破。

  4. 每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省级期刊以上级别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级别课题立项1项(校级课题视同省级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教材获奖、规划教材立项1项。

六、项目管理

  1. 申请人获批为培养对象后,要填写任务书,并制定三年培养计划。

  2. 培养对象每年进行项目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由酒店管理学院进行审核,未能完成要求者,取消培养资格。

七、其他本办法由酒店管理学院行政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酒店管理学院“接班人”计划培养对象申请表

附件 2:酒店管理学院“接班人”计划培养任务书

附件 3:酒店管理学院“接班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酒店管理学院

2017年9月2日

3/ 4

版权所有: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025-58096813(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