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中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24日-2021年1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选用教材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旅游外语学院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月27日之前报送至旅游外语学院办公室。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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