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名称: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
收费单位编码: | I00002633T |
单位咨询电话: | 02558096848 |
收费公示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
(请扫描二维码,与网上公示核对)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 | 公办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专校收费 | 教财〔1996〕101号,苏教财〔1998〕24号、苏财综〔1998〕82号、苏价费〔1998〕159号,苏价费〔2007〕271号、苏财综〔2007〕61号,苏价费〔2011〕379号 | |||
(一) | 成人高校 | ||||
1 | 学费 | 全脱产本科3400-4800元/学年、专科3100-4500,半脱产本科2000-3200元/学年、专科1700-2800元/学年,国家“211工程”和示范院校可上浮10% | |||
二 | 高等学校收费 | 教财〔1996〕101号,苏教财〔1998〕25号、苏财综〔1998〕81号、苏价费〔1998〕158号,苏价综〔2002〕174号、苏财综〔2002〕44号,教财〔2006〕2号,苏教财〔2006〕54号、苏财综〔2006〕58号,苏价费〔2007〕246号、苏财综〔2007〕50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价费函〔2013〕83号 | |||
(一) | 普通高校(公办) | ||||
1 | 学费 | 2200-6800元/学年;优势学科专业学费可上浮10%。学分制收费按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执行,不超过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我省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办学19000-22000元/学年,上浮不超过20%,机构办学单独核定;非学历高等教育按备案价执行。普通高校专转本学费: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 教财〔1996〕101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2003〕4号,苏教财〔2004〕81号、苏财综〔2004〕134号,教财〔2005〕22号、苏教财〔2006〕40号,教财〔2006〕7号,苏教财〔2006〕54号、苏财综〔2006〕58号,苏价费〔2006〕102号、苏财综〔2006〕21号,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苏价费〔2010〕113号、苏财综〔2010〕21号、苏价费〔2010〕340号、苏财综〔2010〕68号,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 | 国家公布项目,部分高校专项批复见具体文件 | |
(1) | 高校学费 | 2200-6800元/每年 | 教财〔1996〕101号,苏教财〔2000〕35号、苏价费〔2000〕165号、苏财综〔2000〕85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2003〕4号,苏教财〔2004〕81号、苏财综〔2004〕134号,教财〔2005〕22号、苏教财〔2006〕40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苏价费〔2010〕113号、苏财综〔2010〕21号、苏价费〔2010〕340号、苏财综〔2010〕68号,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 | ||
专科 | |||||
文科类 | 4700元/生/学年 | ||||
工科类 | 5300元/生/学年 | ||||
农林类 | 2200元/生/学年 | ||||
艺术类 | 6800元/生/学年 | ||||
2 | 住宿费 | 500-1500元/学年,徐州部分高校收取暖气费110元/学年 | 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1) | 一般条件的社会化公寓 | 详见文件 | 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 收费标准中电量限为每生每年80千瓦时,用水量限为每生每年40吨。 | |
住4人及以下 | 不超过 1200元 | ||||
住5-6人 | 不超过1000元 | ||||
住7-8人 | 不超过700元 | ||||
(2) | 条件较差的社会化公寓 | 一般条件标准基础上按相应级别降低200元收取 | |||
(3) | 较好条件的社会化公寓 | 学生公寓在一般住宿条件基础上,每间宿舍还配备了电话、电热水器(容量不得少于80升)或供应管道热水等,4人间和5-6人间套间需配一台热水器。收费标准中包含水电量在一般公寓水电限量基础上另加:使用热水器电量每生每年240千瓦时,水量10吨;管道热水的热水量限为每生每年12吨。超过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 |||
4人间 | 不超过1500元 | ||||
5 - 6人间 | 不超过1200元 | ||||
(4) | 普通学生宿舍收费 | 不超过500元 | |||
3 |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 | 在基准标准基础上,根据外教课时比重、专业特点、办学质量等情况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 | 苏价费〔2017〕243号 | 此为国内学习阶段的收费标准。分段学习项目,学生若赴国外学习,其费用按双方协议规定结算,不再收取中方学校学费。 | |
(1) | 公办高校学费 | 公办本科22000元/生•学年;公办专科19000元/生•学年;公办研究生25000元/生•学年 | |||
三 | 考试考务费 | ||||
(一) | 三、教育考试考务费 | ||||
1 | 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含口语考试) | 报名考试费30元/生,四、六级分别上缴国家8、10元/生;口语考试费50元 | 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函〔2005〕111号、苏财综〔2005〕35号,苏价费〔2005〕335号、苏财综〔2005〕87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苏价费〔2009〕58号、苏财综〔2009〕5号 | 国家公布项目 | |
2 | 招生考试 | ||||
(1) | (8)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测试 | 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每生60元;艺术、体育等入学测试费,每生60元;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及体能测试费,每生120元;保送生测试费,每生120元;艺术、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每生每科60元,复试的,每生每科40元。需到外省市设点考试的,在省外考点可加上浮30%;高校单独对口招生考试费,理论考试费按高考统考科目收费标准收取,技能考试费每科40元 | 教财〔2006〕2号,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 | ||
3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 | ||||
(1) |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 | 学费:公办专科院校,全日制学生4200-4800元/年。民办专科院校,全日制学生12000-15000元/年;考试费100元/科次,学生首次补考不收费,学校上缴省教育考试院50元,非首次补考的学生缴纳补考费50元,并上交省考试院 | 苏财综〔2004〕112号、苏价费函〔2004〕150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苏价费函〔2011〕5号,苏价费〔2014〕135号 | ||
4 |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 每生每次20元,上缴省12元/生 | 苏价费函〔2012〕43号 | ||
5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学生25元,其他人员50元 |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苏价费〔2004〕104号、苏财综〔2004〕29号 | ||
四 | 非法定培训收费 | 双方协商确定 | 苏价规〔2013〕2号,苏价费〔2015〕185号,苏价规〔2018〕8号,苏价规〔2018〕8号 | ||
五 | 招生就业服务收费项目 | 详见文件 | 苏价费函〔2014〕69号 | ||
(一) | 电子图像照片采集费 | 12元/人 | |||
六 | 教育代收费 | ||||
(一) | 高校代收费 | 高校代收费标准,凡省有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省未规定的,由高校按照代办物品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收取,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 苏价费〔2007〕270号 | ||
1 | 教材费 | 按实际成本收取 | |||
2 | 健康体检 | ||||
(1) | 新生体检费 | 苏教体艺〔2018〕8号 | |||
必须检查项目 | 体检费10元/次、血细胞分析15元/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5元/次、尿素测定4元/次、肌酐测定4元/次、血清尿酸测定3元/次、静脉采血5元/次、数字化摄影(DR) 40元/曝光次数 | ||||
必要时检查项目 | 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学生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 ||||
选择性检查项目 | 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 | ||||
(2) | 其他年度体检 | 其他年度体检学生自愿参加。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 苏教体艺〔2018〕8号 | ||
3 | 军训服装费 | ||||
4 | 公寓用品代收费 |
价格咨询、投诉电话:12345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