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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稿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596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4月5日(周三)放假,共1天。
二、各部门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认真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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