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2020级新生落户工作要求与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落户工作总体要求 1.新生根据自愿原则迁移户口(可保留在原籍)。入学时未选择户口迁入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入学校后,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 2.辅导员负责收齐学生材料登记并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参见“所需交的材料”)如发现错误,请学生及时更改,否则将影响整体新生落户。 3.按班级收齐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同时填写附件《2020年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一并交至保卫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二、所需交的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寸证件照1张(近期照片)(注: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在复印件反面注明本人身高、联系电话和两个不同住址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的姓名,与学生本人关系,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 4、不接受个人或者班级单独前来办理。 三、办理地点:行政楼105保卫处;58096866 陈老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办理新生落户需要一段时间整理,在未落户之前,请新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请各位辅导员告知学生户口一经迁出,户口迁移证请不要自行保留。超过期限,公安机关将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3.请各院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20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级学生户口迁移名单汇总表
保卫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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